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三一联光奖学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
2021年5月31日
广东海洋大学“三一联光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条 广东海洋大学“三一联光奖学金”是深圳市三一联光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的,用于激励在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类专项奖学金。根据公司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选对象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专业三、四年级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当学年无违纪行为。
(二)勤奋务实、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当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英语通过四级以上。
(四)综合测评排名在全班前40%。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发表有学术成果或者获得校级以上(含)比赛或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或者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 评选名额及奖励
(一)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奖励25名学生,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9人、工业工程专业5人、机械电子工程专业6人、工业设计专业5人。
(二)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对应以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为重要参考依据。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并为获得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 评选原则与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相应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下发评选通知。
(三)学生向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三一联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四)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组织评选,初评结果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以纸质张贴和网络公告等方式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将初评结果送学生处审核,再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奖学金。
(六)学校鼓励获奖学生毕业后到深圳市三一联光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施展才华。
第六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三一联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